关于童游街道嘉禾南路4幢4701#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的公告
潭房网(业务)第2016004号
兹有建阳市新区建设开发公司,房屋座落在童游街道嘉禾南路(经济适用房4幢4701#),现房屋产权人张秀云凭建阳市新区建设开发公司开具的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以及结算单、商品房买卖合同(0021986)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由于房屋产权人保管不慎将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现要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如有异议者,公告之日起7日内请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房地产管理处
201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