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打击“黑气”行为,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
2、违规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瓶装液化气行为;
3、使用不合格、超期、报废、非自有产权钢瓶行为;
4、向无证照经营者提供液化气行为;
5、瓶装气企业充装未落实气瓶数字身份证与充装枪自控连锁、未落实销售实名制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区公安分局:110
区住建局:0599-5829067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99-8292677
区交通运输局:0599-5843171
2、举报邮箱:jyrqzx5829067@163.com
3、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楼4层建阳区住建局燃气服务中心
南平市建阳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鼓励个人及有关单位积极举报涉黑气违法犯罪行为,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涉“黑气”违法犯罪案件的,将视情况给予1000至2000元人民币奖励;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