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6/22 11:24:32 浏览次数:2674 来源:
潭房(2011)综字04号
关于启用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住房登记信息证明专用章的通知
各科室:
经研究,我处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启用“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住房登记信息证明专用章”。在我市范围内,凡涉及税务及银行贷款所需出具相关住房登记信息证明的,均使用该专用章。
印模
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抄送:市建设局、市地税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银行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