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潭房网(业务)2010014 号
兹有潭政房字第0008212号,房屋座落在麻沙镇中山路122号,现申请人提供建阳市麻沙镇人民政府证明所有人梁子mao(左右结构左边部首为口右边为宝字)与身份证梁子宝系同属一人要求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2010 年 6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