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3/19 15:12:37 浏览次数:4040 来源:
公 告
潭房网(业务)2010004号
兹有潭政房字第0008030号,房屋座落于麻沙镇麻沙猴林村,现根据建阳市司法局麻沙司法所的证明,特此证明产权证上的共有人占彩兰与身份证詹有娣系同属一人,现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2010年3月19日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