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闽(2017)建阳区不动产权第0005927号房屋,座落于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人民西路663号(建发悦城一区)6幢10701房,出售人高如心、张宏,买受人吴菲于2017年6月23日办理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合同编号为201701154),因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于2018年4月27日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申请人遗失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备案信息表原件。现申请人要求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手续,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处
2018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