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 性 告 知 单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理规程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设定依据
1、《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2、《福建省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房函[2010]83号);
审批条件或标准
1、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2、符合《福建省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己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已签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在建阳设立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7、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提交原件进行核对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0599-5829715
2、投诉电话:0599-5822432、0599-5830911
3、房管处分中心地址:建阳区人民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