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 性 告 知 单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办理规程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设定依据
《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闽建房函[2005]88号);
审批条件或标准
1、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
2、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3、符合《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申报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
3、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0599-5829715
2、投诉电话:0599-5822432、0599-5830911
3、房管处分中心地址:建阳区人民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