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次 性 告 知 单
租赁补贴家庭管理办理规程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2、《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
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
4、《南平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定》
5、《建阳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管理规定》
审批条件或标准
1、城镇住房困难居民家庭中经建阳区民政部门认定的童游及潭城街道低保家庭(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
2、符合《南平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定》、《南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建阳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管理规定》及要求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归档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无
2、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申报材料
1、南平市建阳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
2、申请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家庭所在社区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6、申请家庭银行卡(建行卡)复印件(用于发放补贴)
7、申请变更家庭成员的报告原件(申请变更家庭提供)
8、申请退出保障家庭资格的报告原件(申请退出保障的家庭提供)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0599-5822180
2、投诉电话: 0599-5822570、0599-5830911
3、房管处分中心地址:建阳区人民路15号